自己宰牲與為亡人宰牲 (王孟揚)
自己宰牲與為亡人宰牲
奉普慈慈特慈的真主之尊名
一、宰牲的依據
清高的真主在《古蘭經》中說:
فَصَلِّ لِرَبِّكَ وَانْحَرْ
「我確已賜你多福,故你應當為你的主而禮拜,並宰犧牲。」108:2
據艾布·安優布·安薩里(願主喜悅之)傳述:
「在先知(願主福安之)時代,一個人會宰一隻羊,為他自己和他的家人宰牲。」
大眾學家主張:宰牲是強調的聖行。
其時間是:從朝覲月(12月10日)會禮結束後,直到「泰什里格」之日第三天(13日)的日落。
牲畜的條件:必須沒有殘疾、瑕疵,並且達到教法規定的年齡。
二、為活人宰牲的規定
一個人可以為自己和他在世的家人宰牲,每年一隻羊即可。
不必為每一個人單獨宰牲。
據先知(願主福安之)傳述:
「他自己親手宰了兩隻漂亮的、有角的公羊,他誦念真主之名並念大讚詞,他把腳踏在牠們的頸側。」
另一傳述中說 他念:「主啊,這是為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的家屬而宰牲。」
三、為亡人宰牲的規定
基本原則是:宰牲是為活人規定的。但有三種情形允許為亡人宰牲:
第一種情況——亡人留下遺囑
如果亡人遺囑要做宰牲,則必須從其三分之一遺產中執行,稱為「為他宰牲」。
第二種情況——活人曾許願
如果一個人許願要為他的父母或某位亡人宰牲,則他必須履行許願。
第三種情況——自願為亡人宰牲
如果一個人沒有遺囑和許願,而是自願為亡人宰牲,則這是一項允許的“施捨”,若真主意欲,其回賜將到達亡人。
四、穆斯林在宰牲節為亡人做的最佳做法
最優越且符合聖行的做法是:
活人為自己和在世的家人宰牲,然後舉意將回賜分享給他所有的穆斯林親屬——無論是在世的還是已故的。
宰牲時可以這樣舉意:
「主啊,這是為我、我的家人,以及我所喜愛的親人——無論他們在世還是已歸真了的。」
不需要為每一位亡人單獨宰牲,那樣做是教法未曾教導的繁瑣行為。
五、應避免之可憎事項
1. 禁止售賣宰牲的皮或肉,應當施捨或無償使用。
2. 不許用明顯有病、瞎眼或跛足的牲畜獻牲。
3. 宰牲時應將刀隱藏在牲畜視線之外,並要宰得仁慈優美。
主啊,求你接受我們的獻牲,正如你接受我們的先知易卜拉欣和你的摯友穆罕默德(願主福安之)的獻牲一樣。
主啊,求你饒恕我們中的活人和亡人,憑你的仁慈讓我們在樂園中相聚,至仁慈的主啊。
願真主賜福我們的領袖穆罕默德及其全體家屬和聖門弟子。一切讚頌全歸真主,養育眾世界的主。